发布日期:2017.12.13
各街道办事处,直属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,中央、省、市属驻区各单位:
根据工委、管委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要求,区安委会决定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时间
12月22日至23日(各部门、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)。
二、考核单位
各街道办事处,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,派驻单位(见附件)。
三、考核方式
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,采取现场考核和自查评估两种形式,依据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公共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》(烟开考办〔2016〕2号)进行。现场考核单位,先听汇报、后查资料、台帐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。自查评估单位,主要对照考核细则,由自查评估单位进行自查自评,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。
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。根据考核得分,按下列标准换算:95分以上的得10分;94分至80分的每少1分扣0.2分;考核结果低于80分(不含)的为不合格单位。
发生其中任一情况的“一票否决”。1.本单位或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 人(含3 人)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,或发生多次(两次以上)累计死亡3 人(含3人)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;2.本单位或辖区内发生负同责以上一次死亡3人(含3人)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;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;3.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。
四、考核组组成及分工
第一组
组长:季旭鹏 安监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
成员:彭 军 安监局综合处科员
姜文通 安监局综合处科员
考核单位:福莱山街道办事处、工委办公室、工委宣传部、工委群工部、发改经信局、投资促进局、商务局、环境保护局、科技知识产权局。
第二组
组长:于海武 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
成员:朱莉娅 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
考核单位:古现街道办事处、民政局、卫生计生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农海局、市场监管局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、公路局
第三组
组长:李 强 安监局监察大队大队长
成员:王 虎 安监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
吴 凯 安监局监察大队科员
考核单位:大季家街道办事处、住建局、国土资源分局、人社局、保税港区西区管理局、资源再生区管理局(物流园区管委)、公交公司、自来水公司、八角海事处
第四组
组长:曲世红 安监局职业健康所所长
成员:张珺波 安监局职业健康所科员
考核单位:八角街道办事处、教体局、旅游局、业达热电集团公司、供电公司、公安分局、邮政分公司
五、有关要求
各部门、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准备,积极配合考核组工作,确保考核质效。考核组要严格纪律,严格标准。对考核情况要及时汇总,一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;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。各考核单位自评报告(含评估成绩)于12月21日前报区安委会。(材料送行政中心216室。电话:6398065,传真:6396209)。
附件: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单位
烟台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
2016年12月13日
附件
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单位
一、现场考核单位(34个)
福莱山街道办事处、古现街道办事处、大季家街道办事处、八角街道办事处、工委办公室、工委宣传部、工委群工部、发改经信局、投资促进局、商务局、科技知识产权局、人社局、住建局、环境保护局、国土资源分局、教体局、民政局、卫生计生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农海局、安监局、旅游局、公安分局、保税港区西区管理局、市场监管局、资源再生管理局(物流园区管委)、自来水公司、公交公司、业达热电集团公司、公路局、邮政分公司、八角海事处、供电公司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。
二、自查评估单位(44个)
纪工委、工委组织部、工委政法委、法院、检察院、财政局、规划分局、政管办、银桥担保公司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安全分局、海关、检验检疫局、有线电视管理处、水文局、气象局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、金融办、威海商业银行、民生银行、渤海银行、广发银行、中信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恒丰银行、光大银行、中信银行、烟台银行、华夏银行、招商银行、农业发展银行、烟台农村商业银行、邮政储蓄银行、兴业银行、浦东发展银行、长岛农村商业银行、珠江村镇银行、企业银行、韩亚银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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